馬定山再次來到保家墳場,徐黎明稱當時就是在這里將馬光武的尸體搬走。
真相,何時水落石出?
拋尸被判刑三年,已經(jīng)刑滿釋放??伤淮臍⑷藘词?,卻查無此人。因拋尸者謊言重重,刑警隊長認定拋尸者就是兇手,但由于一直找不到直接證據(jù),警方將證據(jù)移送檢察院后,檢方以證據(jù)不足不予殺人罪名起訴。
有人指使拋尸,卻沒找到殺人的兇手。這個案子挑戰(zhàn)著人們的常識。
至今,云南省公安仍未放棄對拋尸者的偵查,但因至今沒有找到確切證據(jù),拋尸者目前已經(jīng)刑滿釋放重獲自由。這個案子被律師稱為“中國的辛普森案”。有律師認為,在從有罪推定到疑罪從無的道路上,這個案件無疑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典型,是中國法治進步的表現(xiàn)。
5月24日,一大早,馬定山就起床了。吃過早飯,他拉上老伴,步行三公里,來到平遠街客運站,買票、上車、發(fā)呆……
這樣的雙人行,馬定山已經(jīng)重復了不知多少次。
幾個小時后,他出現(xiàn)在紅河州政法委門前,徑直來到信訪處?!拔襾韱枂栁覂鹤颖粴⒌氖虑椤币环儐柡?,工作人員告訴他,他要找的人出去開會了。馬定山牽上老伴,又前往蒙自客運站返回平遠鎮(zhèn)。
兩年來,他從平遠街出發(fā),去過彌勒、去過蒙自、去過昆明、去過北京……馬定山一直在追問一個人:李堅是誰?
上訪路
失子老父追問:誰是李堅?
2010年7月9日,馬定山的兒子馬光武被人殺害。
2012年,彌勒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:“法院審理查明:2010年7月9日20時許,被告人徐黎明(化名)接到李堅的電話,李堅稱徐黎明的朋友馬光武已經(jīng)被他們打死,叫徐黎明想辦法把尸體移走……”
判決書陳述完事實后稱:本院認為,被告人徐黎明、張家超無視國家法律,幫助他們拋尸毀滅證據(jù),情節(jié)嚴重……被告人徐黎明犯幫助毀滅證據(jù)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被告人張家超犯幫助毀滅證據(jù)罪,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。
但是,對于殺人兇手李堅,在判決中只字未提。既沒有說另案處理,也沒有說在逃。
法院審判此案時,馬定山并沒有得到通知。后來,他去檢察院反映情況時,才知道案件已經(jīng)判決。拿到判決書后,馬定山才知道,他一直認定的殺人兇手徐黎明,只是被判了三年,而且罪名是幫助毀滅證據(jù)。
他認為此事有蹊蹺,于是開始上訪。他要弄明白,究竟李堅是誰?為何沒有被判刑?現(xiàn)在究竟在哪里?為什么要殺害他的兒子馬光武?
馬定山?jīng)]文化,對事情的描述以及對自己的主張,邏輯不是太清楚。每到一個地方,他只是反復說:“我就是來問問那個案子,兇手為什么只是判了三年?”他求助過有文化的人,他曾經(jīng)在街頭找人寫過資料,他申請檢察院抗訴,要求撤銷法院的判決。
2012年6月18日,馬定山向紅河州人民檢察院提起書面抗訴申請。7月18日,紅河州人民檢察院將案件交開遠市檢察院復查。7月30日,開遠市檢察院立案復查。2012年10月29日,開遠市人民檢察院回函:復查認為,徐黎明供述疑點重重,有重大殺人嫌疑,但就目前證據(jù)而言,沒有直接證據(jù)證明其故意殺人。因此,法院判決并無不妥,檢察院不予抗訴。但因殺害馬光武的兇手還沒查實,且兇案第一現(xiàn)場還未找到,而徐黎明有重大殺人嫌疑,因此建議移交警方重新啟動偵查,補充完善相關證據(jù),查清事實真相。
馬定山記不清究竟去過哪些地方,但從回復來看,他反映的情況,無疑受到了重視。2013年7月8日,云南省高院信訪辦開具《來信來訪通知書》,將反映的情況,轉到下級人民法院處理。
2013年7月13日,彌勒市人民法院回復:經(jīng)過法院兩次開庭審理,就現(xiàn)有事實和證據(jù),只能做出如此判決。因此,要求撤銷判決,不符合法律規(guī)定。2013年8月5日,彌勒市人民法院回函告知:法院沒有偵查權,他們反映的問題,法院已經(jīng)在受案后作過退偵處理。
目前,警方正在加大偵破力度,尋找徐黎明殺人的直接證據(j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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